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四章 入会、退会制度
第五章 费用制度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教工乒协是在学院工会领导下,由教职工乒乓球爱好者自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非营利性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教工乒协以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提高会员乒乓球水平、促进球艺交流、提供良好的活动服务,使会员能更好的进行乒乓球活动为宗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三条 协会机构设置
(1)协会设主席二名
(2)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竞训部、裁判部,各部设部长一名。
第四条 会员基本条件:
(1)热爱乒乓球运动,同意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管理。
(2)按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入会、退会制度吸收入会或者退会。
第五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
(1)权利:参加会员大会、选举协会组织机构成员;对协会的财务、竞赛、外联、采购等一切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严格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尊重协会成员的劳动;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对于初次参加活动的新人热心的介绍协会的情况;会员自愿参加协会组织的内部分组联赛。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六条 协会定期组织每周二次(星期一、星期三)乒乓球活动,会员可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协会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协会根据需要可以改变或者增减活动的场次、另寻场地组织分场活动等。若有更改,协会将发出通知。
第七条 固定的乒乓球活动时间及地点:乒乓球训练室(宋子文体育馆兵乓球训练中心):每周二18:30-21:00;每周四18:30-21:00。
第八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与兄弟乒乓球团体进行友谊比赛。
(2)参加各项乒乓球业余比赛。
第九条 活动注意事项:
(1)会员请尽量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一段时间的,应向执委会成员请假
(2)非会员参加活动前应预约,活动时先到财务负责人处签到。
(3)活动时,会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4)凡会员(含非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乒乓球活动、比赛、以及其他聚餐、卡拉OK、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在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协会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 入会、退会制度
第十条 凡是海南医学院的教职工都可以报名加入协会组织。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作为退会处理:会员本人申请退会的;会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按照法律程序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宜继续留在协会的;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行为经执委会决定除名的;会员拖欠会费经催缴后仍未缴纳的;会员未事先说明情况.一个月未参加活动的;其他事项经执委会决定勒令退会的。
第五章 费用制度
第十二条 正式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每学期交纳50元。协会于每月活动结束后公布财务状况,保证合理使用会费。(请会员及时察看,如有异议向请财务人员提出.帐目审察期为公布后一个星期内)。
第十三条 交月费后,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视为会员自动放弃(费用不作结转)。
第十四条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组织乒乓球活动—支付场地租用费、购球费等;并可适当用于协会组织会员参与的其它各项休闲娱乐活动,详细的支出情况每次活动后公布。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协会职责:
(1)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制定大会的议程、决议草案以提请大会通过
(2) 贯彻落实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组织协会的一切活动,管理财务
(3) 与会员保持沟通,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由执委会召集,每年年底举行。须有1/3以上的会员及2/3以上执委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未出席的会员可委托其他会员到会代行表决权,视为有效表决。会员大会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执委会应当处事积极和谦慎,尽心尽力为协会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协会相关的事务,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协会活动质量,丰富活动内容。全体会员应尊重并积极配合执委会成员的劳动。
第十八条 目前乒乓球协会机构设置是:
乒乓球协会主席团:对协会的总体发展方向做战略把握和规划;代表协会签署带有命令性质的文件
财务部:负责每次活动帐目的公开;负责协会现金的收支;负责每月的帐目核查及盈亏报告,以及乒乓球、场地购、租费用。
竟训部:主要负责协会平时的训练、对外比赛的交流和联系,以及协会会员参加社会羽球比赛的报名和联系、通知,负责内部排位赛时间的安排,报名会员的对阵安排,安排和指定比赛协调人员及裁判。
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主页新闻的更新,起草和打印各类文件(重点),下发各类通知,做好日常会议与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进行社团博客的日常更新和维护。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九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提交全体会员讨论并由执委会表决通过。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所有条款解释权属“海南医学院乒乓球协会”。
第二十一条 乒乓球协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海南医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