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办公设备、家具、空调类等资产配置进行价格评估和审批;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好办公设备、家具的采购、验收、登记、建账、发放标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账,做好年度资产清查、报废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上报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完成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失、报损、报废及处置等工作;负责校内人员、机构变动时资产信息的变更工作;
4.负责学校地产、公用(教学、科研、行政办公)房产、住宅类房产的权属管理;建立公用房产、住宅类、辅助类房产档案;
5.负责学校公用房屋资源的配置工作;负责学校教师公寓及人才周转房管理,负责办理教工入职、离职房产相关手续;
6.负责校园商铺的规划布局、监督管理、准入退出等;负责办理出租房房本、出租房房租的收取以及出租房购买产权、置换、过户等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