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拟定、修改和执行有关土地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2.负责承担学校基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具体实施新建、改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办理建设过程中相应申报、审核手续;负责对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建造周期、安全生产及工程前、后期配套等工作的现场管理;
3.组织协调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工作;组织由工程建设各方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
4.审核项目各项工程费用支付申请,审核工程变更以及因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调整申请;
5.负责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档案的收集与基建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