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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验室“三废”处理规定

日期:2024-10-08   点击数:

实验室室“三废”久处理规定


一、废气的处理

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后再排出。

二、含酚、氰、汞、铬、砷的废液处理

1.低浓度含酚废液加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2.高浓度含酚废水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酚。

3.含氰化物的废液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3%的高锰酸钾使CN-氧化分解。

4.含汞盐的废液先调至pH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共沉淀剂硫酸亚铁,生成的硫化铁将水中的悬浮物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淀,排出清液,残渣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盐。

5.铬酸洗液失效,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锰后即可重新使用。

6.含砷废液加入氧化钙,调节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

7.含铅、镐废液,用消石灰将pH调至8~10,使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

三、有机溶剂的回收

1.乙酸乙酯废液先用水洗几次,再用硫代硫酸钠稀溶液洗几次,使之褪色,再用水洗几次,蒸馏,用无水碳酸钾脱水,放置几天,过滤后蒸馏,收集76~77℃馏分。

2.氯仿、乙醇、四氯化碳等废溶液都可以通过水洗废液再用试剂处理,最后通过蒸馏收集沸点左右馏分,得到可再用的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