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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共享管理制度

时间:2020-01-02   来源:    阅读:

海南省人类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共享管理制制度


1、海南省人类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对我校教师、学生(含研究生)和院外研究人员开放,实行设备专管,开放共享。

2、所有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必须提前填写《海南医科大学生殖健康及相关疾病研究与转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经课题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外院人员应附上单位证明和详细研究计划)报实验室管理人员审核通过。

3、研究人员入室前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如下内容:

1熟知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教育,包括实验室个人安全防护、有害物品的处理、有毒实验材料、强酸强碱的安全操作;水电气的安全使用,防火防盗防事故;

3一类常规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

4二类仪器设备使用培训;

5简单实验技术的培训。

4、进入中心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必须具有齐备的入室手续,在室工作期间,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5、研究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需保持工作台面的整洁并维护实验室的整洁。自行及时清洗实验器皿。 生物垃圾、玻璃废物按指定地点存放以妥善处理。

6、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物品。自备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他人物品、试剂等。

7、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化学品)。对用过的凝胶、有害试剂、传染性材料和同位素及其污染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8、禁止戴手套开启冰箱、操作各类仪器的按钮、开关实验室大门等,严防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一旦发现污染应及时处理。

9、未经许可,不得带其他人员使用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及物品。

10、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每日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者应检查水电,关灯锁门。

11、本重点实验室实行全面禁烟,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不得在工作区域展开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2、完成在实验室的工作后,研究人员负责清理工作台面、带走自备的实验相关试剂、器材,交还实验室的所有物品。

13、实验室责任人和研究人员一起验收仪器设备,若遇到设备损坏,请参照学校设备损坏制度相关文件执行。

14、研究人员离室之前,必须填写《实验室离室登记表》,方可离开实验室。

15、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明示名单,联系方式)定期将所管实验仪器和实验室公共部分的卫生、试剂柜、公用冰箱、废弃物品、废液进行清理、维护等。

16、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对研究人员不良行为进行监管,发现违反规定经劝告不听者,取消其在实验室工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