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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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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班级: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新生需要完成入学体检工作。按照我校招生体检要求,体检不在指定医院或在指定医院体检有部分指标结果异常的同学,需要再次体检或复查。原则上携带体检表(见附件1、2,贴照片)、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去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与复试体检的一致,包含:色觉、血常规、肝功能1、视力、内外科、耳鼻喉、X光;体检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收费方式:需要体检研究生自行在根据相应附属医院的套餐标准进行缴费。
附件1:招录体检须知
附件2: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表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