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方式
2025年海南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名单
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分。根据材料评审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入围复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现将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姓名、编号等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申请者材料审核
审核时间:2025年6月14日15:00-18:00
审核地点: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城西校区笃行楼(原技能楼)四楼423室(口腔医学院会议室)。
申请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含国(境)外院校)的证明信);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三)其他材料:报考登记表、个人陈述、硕士成绩单、2份专家推荐书(专家手写签字纸质版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及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1、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口腔综合知识(60分,选择题)和专业知识(40分,问答题;考生根据报考方向进行选答,其中报考口内的考生是在口内四个专业方向的16个题目中选择4题作答,报考口外(含影像)、修复、正畸的考生选择对应方向的4题作答)
笔试时间:6月15日上午 9:00—11:00 全体进入复试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城西校区崇真楼601、602教室。(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及橡皮,提前30分钟入场)。
笔试考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2.面试(含临床相关考核)
(1)临床相关考核
时间:6月18日 8:00-9:00 (三组分别进行)
考核内容:报考方向相关的临床技能操作。
(2)面试
时间:6月18日 9:00开始 (三组分别进行)
内容:包含15分钟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专业知识及英语考核;临床思维考核等,对考生的学术背景、专业及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注:具体面试名单待笔试后确定,请关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面试信息以官网公告为准。
五、复试考核流程
报考同一方向的申请者先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在候考室随机抽取面试考核顺序→入场后进行现场PPT汇报阐述→专家面试提问→离场。
六、录取及调剂工作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含临床相关考核等)*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三者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小于60分)不予录取。
(一)严格按申请专业招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1.各考核小组分别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分别按招生数额依次录取。
2.如有拟录取申请者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方向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申请者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3.如各考核组复试结束后存在未全部录满的情况,将参考考生个人调剂意愿和复试总成绩,进行组间调剂。复试环节中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调剂。
(二)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七、体检
申请者在拟录取公示阶段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可按录取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录取,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申请者凭身份证自行到医院缴费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监督与申诉方式
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898-669701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附件 1. 2025年海南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 2025年海南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笔试考场安排表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