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公告

2025年05月31日 22:36 阅读【次】

2025年我校计划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型(二级专业领域为外科学,三级专业领域为整形外科-口腔方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实行“申请+初审+复试”制(以下称“申请-考核”),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工作

1.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细则、接收审核申请、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审核及上报拟录取名单。

3.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成立招生初审专家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初审等相关工作。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成立招生复试专家组。

二、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或TOEFL≥80 或GRE≥305或TEM-4≥60或WSK (PETS 5),或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5.报考考生必须是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

三、 “申请-考核”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2日8:00~2025年6月9日12:00。网报系统路径为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研招信息网点击左侧招生系统,网址:https://zshy.muhn.edu.cn/gmis_enrollment/#/login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学校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报考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招生公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报名系统如实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攻读海南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报考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含国(境)外院校)的证明信;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详见附件3;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推荐专家在正文内手写签名(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详见附件4;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9)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10)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或其他规定期内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申请材料将作为招生复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审核

1. 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 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3. 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人数与招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入学考核

1.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含临床相关考核等)方式进行。在考核中对申请人的专业素质、英语水平、实践操作、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精神等进行综合考察。

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含临床考核等)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届时请登录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官网进行查看。复试包含:(1)笔试:内容包含口腔综合知识(60分)和专业知识(40分,考生根据报考导师方向进行选答,具体方向可参考相关导师简介: https://ss.bjmu.edu.cn/Html/News/Columns/84/Index.html);(2)面试:包含15分钟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临床相关考核;专业知识及英语考核等。考官对考生的临床能力、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6月中旬

具体以官网公布为准。届时,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查验申请人的学位、学历证书、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等原件。

录取

成绩计算公式: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含临床相关考核等)*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考核总成绩三者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小于60分)不予录取。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本办法择优拟录取。调剂工作按照复试成绩及师生双方调剂意愿进行。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拟录取为本联合培养专项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必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明。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口腔医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违纪处罚

1.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

2.申请人或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申请人如对博士招生录取过程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其他事项

1.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2.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海南医科大学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 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4.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信息与咨询

1.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muhn.edu.cn/zsw/yjszs1.htm

2.咨询电话:0898-66970183(工作时间8-12点、15-18点)

附件:1.《2025年海南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申请攻读海南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报考登记表

          3.个人陈述模板

          4.专家推荐信模板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