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宣传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年度征兵、民兵组织、退役大学生和大学生军训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搞好双拥工作,协助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补偿登记、统计工作等。
四、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处置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矛盾纠纷等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全校师生的户政管理及重要来宾到校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校园治安、消防、交通、户籍和政保等日常管理及监督,指导二级单位、物业安保部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六、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制度、预案、报告、报表和总结等工作,并归档备案。
二、负责学校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
三、牵头组织学生军训工作和群众性军事体育活动。
四、督促抓好学生和教职员工国防教育工作。
五、负责学校的兵员征集工作,按时报送征兵相关数据,完成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政治审核、定兵公示等应征入伍工作;协调做好入伍大学生学籍管理、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就业创业和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
六、负责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士兵登记统计和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
七、负责学校国旗护卫队组建、训练和管理等工作。
八、积极协调学校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
九、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学校党委赋予的其他工作。
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户籍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制度、预案、报告、报表和总结等工作,并归档备案。
二、负责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检查,督促整改治安隐患。
三、负责调查、处理校内治安问题和治安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治安案件。
四、负责各单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帮助重点单位和区域的安全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管理校内的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口。
五、负责对物业公司安保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门卫及其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安保队伍的作用。
六、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监督和考察工作。
七、协同宣传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八、负责新生户口的迁入和毕业生户口的迁出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负责学校师生户籍管理。
九、开展国家安全、政治稳定教育,密切注视各种社情动态,掌握情报信息渠道,遵守保密条例,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十、负责政治保卫,及时发现和制止散布不利于学校稳定的各种观点和宣传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和查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
十一、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各类重点人群的动向,配合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在学校的各种破坏、宣传活动。
十二、做好基础调研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政治性案件,调查了解有关事宜。
十三、做好重要来宾和重大节日及各类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四、协助处室领导履行好海南医科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完成好日常工作任务。
十五、负责账务报账及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制度、预案、报告、报表和总结等工作,并归档备案。
二、制订学校公共区域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物业公司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师生员工、物业公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学校公共区域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和更新,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及调查取证工作。
八、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