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海南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结果公开。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专业方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及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申请材料审核及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材料审核组不少于3人,严格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复试组不少于5人,复试组组长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复试考场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学院纪委对学院材料审核工作及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复试名单确定
要求材料审核成绩≥60分,并依据各专业拟招生计划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按照1:2到1:5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如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资格的,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形式:线上
材料要求:
1.《海南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清晰,且扫描在同一页上,原件备查。
3.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5.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推免资格证明材料(所有申请者)。
8.报考我校专业所在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五、复试时间
详见复试通知。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上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养、科研或临床思维、临床能力等五个方面。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20分):考察本科学习期间本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要点、前沿进展;
2.外语能力(20分):考察外语听说水平、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及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3.综合素养(2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养、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等;
4.科研或临床思维(20分):考察逻辑思维、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以案例/病例分析为主,提供科研/诊疗思路,选择科研设计/临床治疗方案,或其他临床与伦理问题;
5.科研或临床能力(20分):学术型侧重实验技能,对文献检索、基本实验方法、论文解读等能力的考核:临床医学专业型为临床技能考试,侧重对操作规范、基本技能的考核,考核要求参照本科阶段专业实习大纲。
(三)复试流程
1.专业学位: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进行→考生自我英语介绍(<1分钟),PPT自我展示(中文或者英文,<5分钟)——英语听说能力考核(<3分钟,含思考时间)——考官围绕专业素质、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技能操作、临床思维等进行提问(<11分钟,含思考时间)→结束后离开考场。
七、复试结果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计算方法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型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5分)+临床技能成绩(15分)。
八、录取
录取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研招网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否则取消待录取通知,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具体查阅后续通知。
十、监督与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一、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898-66970183
邮箱:hy0210035@muhn.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海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