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为规范开展好我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12月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题为“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铭记历史守初心 志愿服务践使命”
二、时间安排
全校(含第一、二附属医院)各党支部于12月底前开展活动。
三、参加对象
原则上全体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范围,吸收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民主党派、群众代表参加活动,吸收青年干部参加活动。
四、活动内容
在做好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缴纳当月党费、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基础上,重点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一)缴纳党费
按规定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12月党费在12月1日收取,由各党支部统一交至所在二级党委并存入学校党费账户。
(二)学习内容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2.政治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三)学习及实践活动
1.常态化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2.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2·17”重要讲话关于“全面提高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水平”要求,通过专题党课、主题研讨、参与基层服务等方式,引导党员树牢宗旨意识,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可通过组织开展参观博物馆、观摩时代榜样故居、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等方式,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深化琼崖革命史教育,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全校党员凝心聚力,奋发向上,引导广大青年党员干部正心明道、怀德自重,筑牢思想防线,用革命先烈的精神激励全校党员为推动我校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可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史”教育宣讲。可结合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开展纪念活动,引导党员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可结合“国际志愿者日”,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党员深入村、社区参加政策宣讲、环境整治、法律援助、矛盾调解、帮扶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民主议事
党支部党员大会作为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按照规定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支部全体党员三分之一,评定“不合格”党员不设比例、不定指标;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等。
(五)教学科研活动
可充分结合各支部教学科研工作,通过观摩优秀党员授课、组织优秀党员举办科研培训、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发挥优秀党员“传帮带”作用,以“党建+教学科研”模式,帮助广大党员成长、成才,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五、活动要求
(一)严肃纪律,提升活动质效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活动纪律,活动期间佩戴党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内容,除上课、门诊、生病(要有病假条)、出差等因素无法参加学习外,全体党员均应按时参加活动,参学率要达到90%以上。党员如请假,需向二级党委书记书面请假,并将请假单附在党支部会议记录中。当月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应有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应及时做好学习记录。
(二)严格组织,做好督查工作
主题党日活动由各二级党委自行开展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要进行通报约谈。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也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党员推荐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二级党委于2026年1月5日前,将2025年12月主题党日活动的附件1、2以及开展活动的宣传材料(含简报、通讯或简讯等图片文字材料)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备案表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zk@muhn.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党委2025年12月主题党日材料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备案表)。
附件:1.二级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
2.二级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3.参考学习材料
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备案表
中共海南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