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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5 09:00:00   编辑:组织部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促进教师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 有力彰显, 按照省教育厅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琼教党〔2021〕92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教师党支部为依托,积极探索形成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推广运用优秀支部书记工作方法,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新时代高校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建设对象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概念“双带头人”是指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觉悟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对象本次申报建设的教师党支部是指依托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教师与学生混合的党支部不属于),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应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

(三)“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周期。面向全校各教师党支部,以2年为一个周期(2022年1月-2023年11月)支持建设至少10个左右的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抓实抓牢党建主责主业。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党支部政治建设、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四)促进党建业务双向提升。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发挥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团队建设中的“领头雁”作用,推动教学科研创新创优,形成党员、教师争做教学科研骨干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专题研究指导符合建设标准的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任务,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效果、编制预算经费,填写《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

(二)评审遴选。学校党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入选名单,并遴选1个推荐至省教育厅党委参加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审。

(三)建设成果。建设期内,各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每年11月30日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2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及成果汇编。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受海南省高校或海南医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未标注的,考核评估时不予以认可。

(四)管理考核。学校党委将给予每个“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经费支持,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学校党委将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采取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每年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支持培育创建;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担负“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担负直接责任,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要求,组织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采取党委会、党组织会议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培育工作情况汇报,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究和专项督查,科学系统进行谋划和设计,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党委将“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测评考核,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与督查指导,并在今年10月底对第一批培育建设党委开展1次专项督查。

(二)政策保障。学校党委将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人力物力等支持,并研究出台政策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建设工作,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高校选拔任用院(系)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也要支持并落实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的要求。

(三)直属附属医院开展要求。第一、二附属医院党委要参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海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临床医技学科带头人和行政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在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中开展“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培育建设工作,将“双带头人”培育作为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为医院党建工作强基础、提质效、添活力。同时,各遴选3个“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推荐至学校党委参加本次申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的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带公章),应于2021年10月10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04房),WORD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hyzzb201504@126.com,学校党委将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组织统筹”的原则,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并从中择优遴选1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推荐至省教育厅党委参加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审。

联系人:邝敏,谢瑞莲,联系电话: 66892215

箱:hyzzb201504@126.com


附件:1.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10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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