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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面向全球招聘院长

2025-04-30
编辑:宣传部-薄傲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25-04-30

广聚四方之才,服务国家自由贸易港战略,进一步适应学校守正改革和高质量内涵发展需要,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荟萃之岛建设方案《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内外公开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临床医学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院长和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医学院以下简称二级学院)院长和副院长。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1.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院长1名。

2.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院长1名。

3.药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

4.公共卫生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

5.中医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2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团队协作精神

3.能够全职在岗,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精力充沛积极乐观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热爱医疗、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敢于担当,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意识。

2.学术造诣深厚和(或)管理经验丰富,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及正高级职称,具有突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业界声誉好。学术水平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贡献和影响力者优先考虑。

3.二级学院院长要求具有先进的现代治学理念和学科建设经验,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和趋势,对学科、科研和(或)教学等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熟悉高等医学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带领本学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级学院副院长要求具有明确的相关学科研究方向,取得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和(或)教学成果,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科研和(或)教学与人才培养等工作的管理经验

4.附属医院院长要求是中国公民,具有现代医院管理和医学学科建设经验,具有胜任目标岗位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具备卓越的战略规划资源整合以及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聘期与待遇

聘期为5年,首个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第二个聘期工作任务和相关待遇另议。

应聘者获得聘任后,与学校签订聘期工作协议,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

(三)本次招录岗位的校外人员采用年薪制,按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享受具有竞争力的个人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南医科大学官网合作推广平台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530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zzb@muhn.edu.cn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海南医科大学二级机构领导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能详尽反映本人基本情况和竞争优势的简历一份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核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以专业知识及相关管理理念等为主,同时进行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应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确定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根据考核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用人员名单本校公示7

(八)聘任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31350968

电子邮箱:zzb@muhn.edu.cn

附件:海南医科大学面向内外公开招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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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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