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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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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事人才工作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落实全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是:人才和师资队伍规划的制定与落实;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的聘用、培训、考核及流转;教职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博士后管理等工作。

我们秉承“专业、尊重、协作、创新”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专业的素质和尊重的态度,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以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深化和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通过与学校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为教职工提供优质、全面的、周到的管理和服务,建设一支适合高水平国际化医科大学发展的教职工队伍。

我们热忱欢迎海内外有志于投身自贸港医疗卫生教育与服务的优秀人才加盟海南医科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根据学校机构设置方案,人事处领导职数1正2副,现有4个工作版块,具体如下:

一、综合科

工作职责

1.指导二级单位的三级机构设置工作;

2.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入、调出、解聘和辞职等相关手续;负责教职工合同签订及续签工作;

3.负责人事调配相关事务;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手续、高级专家延退手续;

5.负责学校返聘、外聘人员、名誉(客座)教授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

6.负责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7.负责教职工各类请销假审批及考勤工作;

8.负责教职工医疗优惠信息登记、开具探亲假证明、体检工作等福利事项;9.负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及年审工作;

10.负责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11.负责编制手续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人员数据维护及核查工作;

12.负责人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13.负责有关人事报表统计及各部门人事数据支持工作;

14.及时传达和组织国家、省学习计划生育的有关文件,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计划生育国策和生殖健康知识;做好教职工生育服务和优生优育宣传工作;

15.做好文件签收、登记、传阅、办结等工作;做好处务会议记录和相关工作的检查落实;

16.负责本部门印章管理、办公经费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及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17.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大事记编纂及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组织实施各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2.负责人才引进与培养相关政策的制订和修订;

3.负责办理各类人才引进报主管部门审批事项,以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4.负责国内外各类人才的招聘工作(人才信息收集、人才延揽、人才招聘活动组织、简历接收、组织初审、跟踪反馈、开展面试、起草协议、整理材料、安排上会等);

5.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服务工作;

6.做好各类人才的资源开发、跟踪联络工作;

7.负责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的采集与维护,定期分析人才信息;

8.负责开展学校引进国内外人才宣传工作;

9.负责柔性引进政策制定(修订)及柔性引进人员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10.传达上级关于人才工作的决议、决定、指示,并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

11.负责人才认定及科研启动金、安家费等发放工作,协助申报租房补贴相关待遇等工作;

12.负责各类引进人才的考核评价;

13.负责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及博士后招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

工作职责

1.负责在职人员日常工资管理,新进人员档案信息审核录入及工资审批;

2.负责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职称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审批;

3.负责在职人员省绩效奖金的核定、结算与发放,政策性工资标准调整与发放;

4.负责绩效工资总量的审批、离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的申请和审批;

5.负责工资统计工作(市统计局工资月报、季报、年报及人社部门工资年报),并为其他部门提供薪酬数据支持;

6.负责组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和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工作;

7.负责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完善薪酬福利相关待遇制度。

8.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奖励核发工作;

9.负责人员经费类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10.负责在职人员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离职人员停保等工作;

11.负责其他绩效补助项目的申报和核发;

12.受理工伤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及遗属福利补助等工作;

13.办理退休养老待遇核定;

14.负责收入证明的开具;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师工作科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规划开展相关工作。

2.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建立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全校教师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3.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建立教师档案,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4.建立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树师德师风先进人物典型;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完善师德师风投诉处理,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5.协助做好党支部建议、教师思政相关工作;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青年教师培养和激励工作,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要求,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体系,优化师资队伍的结构;制定及完善师资培养相关制度或办法。

7.负责教职工继续深造,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协议审批、管理工作及后续返校工作的相关费用报销;

8.负责教职工申请外出从事博士后进站研究审批工作及返校工作;

9.负责教职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各类国内外访问学者等公派培训/学习项目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各类专家称号的推荐、选拔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申报工作;

11.根据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修订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和评审条件;

12.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定工作;

1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委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14.负责办理新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流动确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印发、登记、补办等工作;

15.负责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称的聘任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