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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医学院    点击: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琼人劳保专 〔2006〕36号文件,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琼人社发〔2011〕113 号文件。

(二)职称外语政策按琼人劳保专〔2007〕24号执行。计算机政策按琼人劳保专〔2012〕147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二、具体时间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个人申报材料并依序成册, 于9月5日前,送交组织、人事部,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0月20日至10月24日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个人申报材料并依序成册,送交组织人事部,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内容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2.《个人综述材料》(一份);

3.《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 (一份);

4.《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 (一份);

5.《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表》(一份,由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作出鉴定考核意见并盖党组织公章);

6.《 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评估情况汇总表 》(一份),应列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所教专业课及课时数,说明评为“优”等的次数及所占比例(由学校教务部盖章确认);

7.《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一份);

8.《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公开课情况表》(一份);

9.《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教育情况表》(一份);

10.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1.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现职来历届聘任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或成果鉴定证明书,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成果奖状或证书(各一份);

12.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至本次申报资格截止时间(2014年8月30日)发表的论文、论著、出版的教科书、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典型设计或实验报告等(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术刊物、著作的网上检索页(学术期刊可登陆“中国知网”进行检索,网址为:www.cnki.net;“中国记者网”,网址为:press.gap.gov.cn也可查询;学术著作可登陆“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进行检索,网址为:www.cppinfo.com);

13.“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一份)作为材料册封面;

14.申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两篇代表作,代表作要求为电子文档(word文档),用U盘拷贝报送。如代表作是著作,则应提供著作的相关信息(包括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号、出版时间、字数等);

上述材料中所需表格可以从文件附件下载,《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用A3纸双面打印,齐中缝装订,其他材料按13、2、3、4、5、6、7、8、9、10、11、12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不要装订在内 )。

三、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者须按照要求认真清楚和实事求是地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要求做到内容准确属实、书写端正、字迹清楚。《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上报的评审材料要真实齐全,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2.提交的评审材料中,涉及个人资历、年度考核、聘任等相关材料由组织人事部审核签章,教学业绩的材料由教务部审核签章,涉及科研业绩的材料由科研部审核签章。

3.凡与人合作的论著、科研成果等,申报者要求注明本人实际承担的部分(如章节、字数)。

4.凡复印件材料均须带原件审核。其中学历、学位、现有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及任职聘书原件请按顺序排列,依次装入透明文件袋上交,其余获奖材料及荣誉证书审核后退还。

5.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按人分装入袋,逐项按目录填写材料,贴于材料袋封面,材料目录与实际件数必须完全相符,原件(各类证书及刊物等)一律由申报人打印详细清单,一并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6.申报人员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如实填写《海南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四、评审费的收缴工作

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费为每人320元;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费为每人210元;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费为每人80元。各申报人员的评审费由学校收费室代收,在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缴费单据。

五、其他事宜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893139。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