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医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海医学〔2010〕162号)规定,现将申报2015年下半年高校教师、实验师及工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初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名单见附表)。申报人员有关材料设在人事处办公室公开展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公示七个工作日,从2015年12月21日—12月29日。
接受监督单位: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
接受监督电话: 66893139    66893743
附件:2015年下半年教师、实验师及工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初聘人员一览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