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科研工作严格遵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国家级和省级政策,严格执行《海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等校内文件中的科研诚信、伦理审查、成果转化等管理规定,确保科研工作合规、合法、合乎伦理。
在科研项目申报、实施及成果发表全过程中,学院强化科研诚信教育,要求所有涉及人体或动物实验的研究必须通过伦理审查,确保研究符合科学和伦理道德要求。学院建立完善的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查处机制,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与学生第二课堂评价体系,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维护学术环境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学院定期组织科研诚信专题培训,邀请校内外专家讲解科研伦理、数据管理、论文写作规范等内容,提升师生的学术规范意识。同时,学院建立科研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申报书、伦理审查批件、实验记录、数据原始资料等进行归档保存,确保科研过程可追溯、可核查。通过这些举措,学院为中医学专业科研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