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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印发《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完善教学决策与质量保障机制

日期: 2026-05-22信息来源:


学校颁布《海南医科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明确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医学教育策略、改革方向、课程计划制定等重大问题上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教学决策与质量保障机制。

委员会成员涵盖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医学教育专家、临床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及学生代表,人员组成兼顾学科背景、职称年龄与利益相关方,充分发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审议与监督作用。中医学院严格落实学校要求,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定《海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海医中〔2022〕3号)及《中医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海医中〔2025〕14号),完成学位(学术)评定分委会改选(海医中〔2025〕15号)。

委员会在教学决策、质量保障、师资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发挥核心指导作用,切实保证了主要利益方的广泛参与。学院依托教学工作委员会,定期审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改革项目等重大事项,确保教育教学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为中医学专业认证中“教师参与培养方案制定”与“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指标提供了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