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布《海南医科大学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及《海南医科大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中医基础和中医临床类教师评价标准,确保教学业绩的评价结果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等环节发挥实质性作用。
在高校教师系列中,文件明确规定授课效果、最低授课时数等教学要求,对参与国家级教学工程、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参加国家级教学比赛等具有突出教学业绩的教师实行同等优先原则。卫生系列评审要求在完成基本临床工作量基础上须承担教学任务,并对年均课时、教学效果及带教人数提出具体要求。
结合中医学专业特点,学院参考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兄弟院校职称评审条件,进一步修订更符合中医基础类与中医临床类教师特点的评价标准,现已进入专家意见征询阶段。学院实施分类绩效考核,对教师实施分类设岗、分类聘用和分类考核,教师系列根据岗位特点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四类,评价内容重点突出教学业绩。通过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价体系,有效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动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