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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04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为确保我校2026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推荐选拔原则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推免工作

(二)具备推免名额的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以及学生工作院领导学术水平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应在本细则基础上制定学院切实可行的推免工作方案、组织本学院推免工作、审核推荐条件、公示相关信息等。各学院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构建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学院需设置并公布推免工作举报电话、邮箱等,充分保证学生咨询、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

(三)学校成立推免遴选审核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对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服役、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学院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六)综合全面评价学生。学院对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进行核实、认定并根据该成绩按专业(类)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遴选考核成绩包括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加分成绩两部分,其中综合能力加分按《推免加分细则》(附件3)中所列项目进行计算。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七)学校审核小组对申请加分学生的加分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要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成果或经历,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八)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其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其他署名的科研论文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荐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十)各学院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院的推免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推免名额、推荐办法均须对外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二、推荐选拔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属于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2026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及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必须修完前三学年(四年制专业)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且在学习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

(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大于等于425分或托福成绩大于等于80或雅思成绩大于等于6.0分。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五)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已有各年度的体质测试平均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六)满足《海南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以学科专业发展情况本科人才培养情况往年毕业生深造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基础学科领域、应用技术学科领域等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支持,分配名额见附件2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1左右,学校在校园网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公布我校推荐工作办法,并下达各学院推免名额,启动本年度推免生选拔工作。

(二)92日,各学院本院《2026年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细则应包括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工作程序、排名办法等内容。

(三)93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自愿报名,学生本人填写《海南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一起交至所在学院。

(四)95日前各学院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和学生材料核实、认定,对申请学生按最终成绩排序,按1:1.5的比例形成《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含候补名单)《学生推免加分成果审核鉴定情况一览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等报教务处

(五)97日,教务处组织学校审核小组审核学院报送学生的加分材料及答辩工作,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反馈学院,由各学院依据最终成绩结果公示拟推荐名单,并将《海南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学生推免加分成果审核鉴定情况一览表》和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学生加分材料复印件等报教务处。《学生推免加分成果审核鉴定情况一览表》应与学院拟推荐名单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以供学生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98日左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名单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920日左右,学校公布推免生名单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五、其他

(一)推免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推免生可参加多个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但只能接受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等事项,逾期未完成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二)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1.在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海南省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最后一学年出现必修课不及格课程或未能通过2026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中等及以下

5.实习阶段考核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临床医学类实习生,实习鉴定应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80分及以上)。实习阶段考核各组首考成绩在实习单位所有该类实习生中排名前40%,如实习单位未组织实习阶段考核,则毕业综合考试成绩应在该专业实习生中排名前40%

2)拟推免临床医学类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分散实习,确有需要回生源地实习的,需返回海口参加实习阶段考核考核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40%

3拟推免学生实习期间因违反实习单位管理规定或校纪校规等被实习单位退回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6.其他专业(临床医学类以外)实习生在实习阶段实习鉴定为中等及以下

7.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三)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私自无故放弃推免资格。

(四)拟推免生在推荐审核过程中自愿放弃推荐应提交书面放弃推荐声明,交由学院留存。

六、监督

推免工作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须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推免工作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督电话0898-31350903(教务处)。

七、本办法由海南医科大学教务处(推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

2.各学院2026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3.推免加分细则

4.海南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5.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6.学生推免加分成果审核鉴定情况一览表

7.2026年推免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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