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二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简章》要求,结合海南省医学科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学校组织海南省医学科学院专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申请-考核制方式规定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按照一级学科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开展具体考核工作。每组不少于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
二、考核名单确定
海南省医学科学院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实名制评分。根据材料评审评分结果,按一级学科专业排名,以招生计划数为依据,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按照1:3的比例;临床医学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公布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具体详见链接(https://www.muhn.edu.cn/hnyky/info/1081/13261.htm)。
三、申请者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2026年1月19日上午8:30-12:00,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南省医学科学院102B会议室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考核具体安排
(一)时间及安排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1月19日 8:30-12:00 | 现场资格审核及抽签 | 海南省医学科学院102B会议室(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52号苍峄路东侧) |
1月19日 15:30-17:00 | 理论考试 (携带身份证) | 海南医科大学城西校本部 (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1月20日 8:00开始 | 候考室集合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1月20日 全天 | 面试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二)考核内容
1.理论考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30 %):
专业综合知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2.面试答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70%):
考生基于提交的个人简介、硕士期间课题及科研能力等,提前制作5页PPT现场汇报,以专家提问并作答的交流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科研能力、创新品质和综合能力等,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顺序,面试全程15分钟。
五、考核流程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抽签→进入备考室→现场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0分钟)→离场。
六、PPT发送
请获得考核入围资格的考生务必于2026年1月18日12:00前将面试现场展示的PPT(以“报考学科+姓名,例生物学+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临床医学专业发送至ykykyb@muhn.edu.cn邮箱;基础医学专业、药学专业发送至674092845@qq.com邮箱;生物学专业发送至1104600903@qq.com邮箱,不接受现场提交的更新版本PPT,未按时提交材料视同放弃。
七、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及录取成绩任何一项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
八、录取及调剂工作
(一)严格按报考专业招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1.生源充足情况下,按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2.生源不足或报考同一专业未录取的考生,如本专业其他导师有缺额,根据考生志愿调整意向(以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调剂志愿为准),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不同意调整或拟调整的导师不接受的,不予录取;
3.如果导师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九、体检
考生凭身份证自行到医院缴费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一)拟录取考生自行在海南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下载专区”下载打印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部分,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蓝色底)。
(二)拟录取考生在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携身份证自行到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体检中心缴费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严格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0898-6697092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026年1月12日
海南省医学科学院